2014年5月,石家莊的宋春培(化名)女士為了10%的年利率將1080萬元存入銀行,一年之后去取錢竟然發現賬戶上只有124元!
銀行卻表示沒有給出過這樣高額的年利率,至于這筆巨款為何會不翼而飛他們也并不知情......
宋春培的錢究竟去哪了?對于這樣一筆巨款“憑空消失”,銀行是真的毫無察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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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熱情的陷阱
對于宋春培來說,她經商20余年見過了諸多的大風大浪,在商海浮沉也有半輩子了,不管是之前跑單還是后來開公司,基本可以說是鮮有虧損。雖然沒有像那些大老板一樣日進斗金,這些年也是積累下來了一筆可觀的財富。
所以她怎么也不會想到,在暗流涌動的生意場上那么多危險都可以被她化險為夷,但是卻在一切趨于穩定之后卻在銀行身上吃了一虧......
事情還要從2014年說起,當時宋春培由于公司方面對于對公賬戶的需求,就去旁邊的銀行去辦理相關業務。而在注冊對公賬戶的過程中有一個步驟是需要核實辦公場所的真實性并拍照存檔,還需要經辦人員和公司法人一起在公司的門頭下進行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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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這種情況之下,當時的大堂經理梁莉(化名)就加了宋春培的微信,以便于約定時間好前往現場拍照。當時宋春培雖然不太情愿,畢竟自己的公司就在銀行旁邊,加微信這樣的行為顯得非常的多余。而且就算是真的要聯系,打電話也是可以的啊。
但是畢竟還是注冊對公賬戶的事情比較重要,所以宋春培也沒有說什么,還是加了梁莉的微信。由于她的公司和銀行離得很近,當天晚上銀行下班之前梁莉就聯系了宋春培,并且帶著同事一起到現場拍了照。
銀行的辦事效率還是很高的,第二天早上10點多的時候梁莉就再次聯系到了宋春培,說對公賬戶都已經辦好了,24小時之后就可以使用了。
宋春培當時心里還是很開心的,畢竟在辦理業務的整個流程之中,梁莉的服務都是很貼心的,加上想著以后也少不了要經常和銀行打交道,所以她對于梁莉的印象還是挺不錯的。
在辦理完業務之后,宋春培就繼續忙碌在自己的生意之中了,她和梁莉之間也幾乎沒有什么交集了,除了偶爾發個朋友圈會收到梁莉的點贊,宋春培差點都要忘了這個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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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無可厚非,畢竟她每天要處理的工作已經讓她眼花繚亂了,實在沒有精力再去維護過多的社交關系,直到有一天,梁莉主動聯系到了她。
微信上梁莉先是噓寒問暖地問了問宋春培最近的生活現狀,身體健康等一些表示關心的問題,又問了問她公司的運營情況,表現的就像是一個宋春培的老朋友一樣。
宋春培雖然嘴上應付著梁莉的問題,其實內心也是有點懵的,畢竟她覺得兩個人也只是在辦業務的時候有過一面之緣,還沒熟悉到這個地步。但是她又架不住梁莉的熱情,所以還是有一句沒一句地回答著。
但畢竟宋春培也是一個閱歷頗豐的人,她心里還是覺得梁莉不會平白無故地找她閑聊,很有可能是想找她辦業務什么的,例如什么小額貸款啊,理財產品啊什么的。
就在她猜測著梁莉真實的意圖時,梁莉卻說了一句讓她始料未及的話。
“那天你辦理業務的時候我看你們公司的經營范圍還挺廣的,正好來我這里辦理業務的客戶有一些對你們是有需求的,改天我介紹你們認識一下吧,我這個人喜歡交朋友,也喜歡幫朋友,如果你們能達成合作,對我來說也是功德一件!”
宋春培聽完這番話,臉上的驚訝已經說明了一切,甚至開始為自己剛才內心的猜測感到慚愧。雖然她還是不理解為什么梁莉會如此的熱心,但是可能就像是她說的那樣吧,也許她只是喜歡交朋友。
更何況,梁莉主動給自己的公司介紹客戶這件事,本身就是她的一番好意,總不能讓別人熱臉貼個冷屁股吧,那也顯得太沒有禮貌了。
所以宋春培一邊連連道謝,一邊說等她抽空請梁麗吃飯,再當面道謝。
沒過多久,梁麗介紹的客戶就聯系到了宋春培,由于雙方的業務確實存在可以互助的關系,所以很快就達成了合作,這也讓宋春培小小的激動了一把。
更讓她激動的是,梁莉又陸陸續續地給宋春培介紹了幾個客戶,結果也都是比較好的,不是成了合作伙伴就是成了忠實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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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這樣的情況,宋春培必然是非常感激梁莉的,所以她也曾多次對梁莉表示感謝,發過紅包也約過一起吃飯,但是梁莉則是表示這都是一些小事,不值一提,既沒有領紅包,也沒有一起吃飯。
到了2014年5月的時候,梁莉又一次聯系到了宋春培,但是這一次不是給她介紹客戶,而是要給她推薦儲蓄業務。
梁莉說,現在銀行有一項高息攬儲業務,一年的定期存款可以拿到10%的年息,一次可以存100萬元,第二天利息就可以到賬。
但是當時的宋春培并沒有想要存錢的打算,雖然這樣的利息非常的誘人,但是畢竟他的直覺還是告訴他這件事情沒有那么簡單,所以宋春培還是以錢都用于維護公司運轉為由婉拒了梁莉。
但是梁莉并沒有放棄,還是三番五次地和宋春培聯系,又聲稱自己也是為了完成業務量沒有辦法。而且這樣的高息攬儲業務是真實有效的,還將自己的存儲記錄以及返息記錄都發給了宋春培。
關鍵的是,不管宋春培怎么拒絕梁莉,梁莉都還是在斷斷續續地給宋春培介紹著客戶,這就讓宋春培的心里感到非常的不好意思。況且這家銀行又是國有銀行,梁莉自己本身又是銀行的正式員工,那些轉賬記錄也確實都是正規銀行的手續。
所以,最終宋春培還是松了口氣,答應梁莉先存100萬試一試。
二.消失的巨款
第二天宋春培到銀行找到梁莉打算再仔細咨詢一下這項業務,但是梁莉卻告訴她,這個業務不是在她們銀行辦理的,需要到建南支行去辦理,并讓宋春培稍微等她他一下,自己請個假帶她一起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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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春培心里還是猶豫了一下的,但畢竟來都來了也不好再臨時拒絕,更何況梁莉根本就沒有給她機會,說完話就直接去和人事打招呼了,所以也只能跟著過去看看了。
就這樣,梁莉帶著宋春培到了建南支行,找到了一個叫范麗曼的工作人員。三個人就在銀行門口進行了簡單的溝通后,梁莉就對宋春培說之后的業務都讓范麗蔓給她辦理就好了,她自己存錢的時候也是找的范麗蔓。
之后梁莉交代范麗蔓,這可是自己的VIP客戶,一定要好好服務。說完這些,她便回去上班了。
而范麗蔓則是帶著宋春培一起走進了銀行,詳細的給她介紹了業務,并宋春培同意存錢之后,手把手的帶領著她進行了開戶流程,包括設置密碼的時候,范麗曼都是在場的。
賬戶開好之后,范麗曼讓宋春培再開一個U盾,說這是為了財產的安全。但是宋春培卻不太想開,因為她根本就不會用U盾,而且如果U盾丟失的話還要補辦才能存錢取錢,實在是太麻煩了。
但是此時范麗曼卻說,U盾是為了匯利息時方便,有了U盾就證明賬戶是安全的,最晚第二天就可以直接收到利息,也即是說你今天存100萬,明天就能收到10萬元的利息。
在這種情況之下宋春培還是無奈的辦了一個U盾,在填寫完申請表之后,范麗曼還給她拿了一個新的U盾。
接著范麗蔓則是繼續帶著宋春培存錢,還給她模擬了一遍U盾的使用方法,告訴她不管是ATM取款機還是手機銀行,只要轉賬都會要用到這個U盾。如果以后還想存錢的話,就直接來建南支行去找她就行了。
就這樣,宋春配第一次存入100萬元,此時她的想法是:不管有任何的理由,只要第二天利息沒有到賬,她就會去找銀行要求取消業務。但是第二天10萬元利息如約而至打到她的賬戶里的時候,宋春培相信這件事情是真的。
此后她又陸陸續續地開始往這個賬戶里打錢,在8個月之內總計轉賬1080萬,其中最后一次由于只有80萬元,還是在范麗曼的通融之下才存進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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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個過程之中宋春培并不是一點疑慮都有的,畢竟她經常在市場上跑,知道這個利率意味著什么。但是當她向梁莉表達這些疑慮的時候,梁莉往往都是以“不用擔心,這項業務已經辦了很多次了”這樣的話來安慰她。
一來二去宋春培也就打下了顧慮,而且畢竟此時錢已經存進去了,想太多也沒有用,至于當初那個她不愿意辦理的U盾,則是被她放進了床頭柜的抽屜里,自始至終都沒有拆封。
直到2015年5月7日,宋春培的第一筆100萬元的存款已經到期了,而她正需要進貨急需這筆錢,所以當天就到銀行打算將這筆錢給取出來。
宋春培到銀行取錢的時候卻沒有找到范麗曼,所以她就隨便找個柜臺辦理業務,畢竟是取錢嘛,找誰都是一樣的。但是給她辦理業務的職員在查詢完她的賬戶之后卻告訴她賬戶上只有124元!
宋春培聽到這個消息當時就懵了,她和工作人員解釋道,自己的賬戶就算不加上利息也應該有1080萬,不可能只有124塊錢。但是工作人員再一次查詢之后依然確認了這個數字,124元。
宋春培當時就怒火中燒,在銀行大廳和工作人員起了爭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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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我在你們銀行存了11次錢,一共存了1080萬,你卻給我說只有124元,你是新來的嗎?會不會辦業務啊,你倒是給我解釋解釋我的錢都去哪了?”
大廳里的工作人員見狀,趕忙上前安撫宋春培的情緒,并將她帶到2樓的接待室讓行長親自出面解決問題。
而行長在了解完所有的事情之后則是表示,他們銀行從未有過如此的高息攬存業務,由于前幾日銀行已經出現過類似的問題,也是由范麗曼經受辦理的存款業務,所以她已經被帶走調查了,目前不在銀行。
還有一點,那就是宋春培手里的U盾是假的,編號和當時她當時簽字的文件上所署明的編號還是不一致的。
最后行長讓相關工作人員查詢過賬戶的交易記錄之后告訴她,她的錢都是通過輸入密碼,并且由網銀盾提供的實時登錄口令,之后就被轉走了。
所以宋春培手里拿的單據是真的,1080萬也是真的,但是目前賬戶上只剩下了124元這個現實也是真的。至于這些錢是怎么從1080萬變成124元的,銀行方面則是表示不清楚。
對于這樣的說法,宋春培顯然是不能接受的,他當時就向公安機關報了案,并且向當地的銀監會舉報了建南支行。
值得一提的是,當時受損的并不是只有宋春培一個人,其他的用戶也是在第一時間內報了案,加上建南支行自己也報了案,所以這件事在當時還是造成了很大的影響,也相當受重視。
案件很快就有了進展,原來,巨額存款丟失的背后,是認為的詐騙行為!
三.背后的原委
而要說起這樁詐騙行為的原委,就要從2013年說起。
彼時,河北燕春房地產卡發公司的股東董澤霞為了給公司籌備資金范麗曼,兩人經過商議之后決定以高息攬存的方式拉攏用戶前來存款,在以調換U盾的方式竊取存款,并且在這個過程之中,董澤霞需要向范麗曼支付相應的提成,大約是20%至32%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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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能吸引更多的大客戶,范麗曼拉攏了同在銀行上班的梁莉等人一同參與進來,并且承諾客戶一旦存款他們就會得到相應的提成。
但是讓他們沒想到的是,董澤霞額公司由于經營不善出現了資金鏈斷裂的情況,沒有辦法支付梁莉等人的“報酬”,也沒有辦法給儲戶提供利息。為了解決這個情況,他們幾個人決定鋌而走險再次拉攏一波資金幫助董澤霞的公司渡過難關。
最終,他們從一個大客戶的手里騙得了1900萬元的存款,其中1100萬元被他們當成“報酬”給分了,285萬元則是打給客戶當利息。綜上所述,此案全部涉及的金額總計高達1.7個億。
最終法院也是做出了相應的判決,具體判決如下:
被告人董澤霞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百萬元。
被告人范麗曼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四百萬元。
依法繼續追繳被告人梁莉非法所得的其它贓款贓物,追繳后發還給儲戶辦理存款的銀行。
凍結、扣押在案的贓款贓物及其孳息,依法追繳,發還給儲戶辦理存款的銀行。
對于宋春培來說,所幸公安和相關部門的辦案方法科學,工作效率非常高,才能這么快就追回自己的的存款,但是這一切從發生到結束,始終都是像夢一場。
從熱心的銀行職員,到高額的利息,再到自己將全部身家都存進去,以求獲得更高的收益,這一切竟然全部都是別有用心的人編織出來的一場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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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為縱橫商海多年,自己早已變得百毒不侵,卻沒想到別人只是略施小計,就讓自己深陷其中。對于她來說,這樣的一場經歷肯定也是一次寶貴的經驗,一次用一千多萬元拿去冒險的經驗。
吃一塹,長一智,相信她在之后的工作和生活之中,一定已經知道了該如何避免這些問題的發生。
結語:
向來心是看客心,奈何人是劇中人。
宋春培之前也在各種地方都看到過關于詐騙的案件,但是那始終都是別人的“故事”,雖然能讓她警醒,但畢竟不是親眼所見,不知其害。
而且,就像是宋春培想的那種,自己從商多年什么大風大浪沒見過,而且對方又是國有銀行,雖然感到利息高的可怕,但是還是為了高額的利息選擇了把自己的全部身家放置進去。當事情發生到自己身上的時候,那就不再是“故事”了,而是“事故”。
所以大家不要覺得“我又沒有1080萬,我怕什么?”或者是“我再也不相信銀行了,沒辦法存錢”。
發生這種事情真正的原因還是要從自身找起,就像宋春培一樣,明明有過那么多次的疑惑,也有過那么多次的猶豫,但是由于對方過于熱情,又加上利率如此的高昂,她的心理防線也是一次一次的被擊潰了,最終成為了受害者。
這不正是騙子精心計劃好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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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個旁觀者,我們能很清楚地看出騙子的陰謀詭計,可能從梁莉莫名其妙地對宋春培好的時候,很多人就已經意識到了事情不對勁,但是如果這樣的事情發生在我們自己身上呢?是否還能像現在這樣的冷靜?
誠然,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精仿的及時介入避免了事態的惡化,并且及時追回了贓款。但是如果我們每個人都從自己這一步就提高反詐的意識,就能從事情的根源切斷發生的可能性,對于自己,對于社會,都是一種保護。
對此你怎么看,歡迎你留下自己的見解!